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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蒲公英奖评奖办法》出台

1998-01-0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(记者方瑾)由文化部制定的《蒲公英奖评奖办法》今天正式出台。

为进一步落实“蒲公英计划”,丰富少儿文化生活,繁荣少儿文艺创作,经中央批准,文化部制定了“蒲公英奖”的评奖办法。评奖办法共6章20条,办法规定参评作品范围包括音乐、舞蹈,戏剧、曲艺,美术、书法、摄影,儿童文学、儿童读物、少儿报刊,儿童文化理论等5大门类。

“蒲公英奖”为全国少儿业余文化艺术的最高奖项,设金、银、铜奖,优秀奖、园丁奖及组织奖。这一奖项每年一届,每届评选一至二个门类,3年为一个周期。为公正、全面地为少年儿童评选出优秀的文艺作品,共设专家、少儿文艺工作者及少年儿童3个评选组。首届“蒲公英奖”将评选戏剧和曲艺,获奖节目将在明年“六一”在北京颁奖并演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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